平潭综合实验区烟花爆竹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公告
依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的规定,经过企业自主创建、自评、自愿申请,平潭县供销社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通过福建省天宇安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组织的评审,确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公告。
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在有效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评审弄虚作假、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等情况,可来信或来电话反映,一经查实将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称号。
联系人:魏晓芸;联系电话:0591-23151579;地址:平潭县岚城乡中湖村岚湖庄1号平潭综合实验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邮编:350400。
附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名单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1月12日
附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名单
序号 | 申请单位 | 申请类型 | 评审单位 | 申请行业 |
1 | 平潭县供销社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 复评申请 | 福建省天宇安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烟花爆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