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五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19〕27号)和《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土资源厅、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实施意见》(闽农综〔2018〕28号),2020-2021年,我区积极促进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扎实推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培育发展,为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打下坚实的基础。经各片区组织申报,已有两家企业申报我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分别为平潭阳光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福建阳光生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和福建冠业农产品联合体(福建冠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1年2月22日开始,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欢迎各界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处 电话:0591-23177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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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