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
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联合党委,各处室,各村(居):
为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各村居联合党委、处室、村(居)要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广泛发动各方力量,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全面开展“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现就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根据省、区处非办工作部署,充分利用好岁末年初期间,切实将金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做实做细,营造节日期间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让群众远离非法集资,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年。
二、宣传内容
(一)金融政策法规解读。宣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揭露惯用犯罪伎俩,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
(二)非法集资案例剖析。宣传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揭示非法集资的风险及社会危害,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
(三)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宣传普及与非法集资相关的金融知识,介绍合法的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引导公众理性投资,合法理财。
三、工作要求
本次“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时间为1-2月份,请各村居联合党委、处室、村(居)加强组织部署,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因地制宜采取“非接触式”宣传方式,通过多种渠道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多样化、针对性宣传,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平安祥和欢度新年。
(一)统一部署,明确要求。各村居联合党委、处室、村(居)要按本活动方案要求加强组织策划,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宣传活动。结合各自职责和本行业、本领域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实施,做好本次宣传教育工作。
(二)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各村居联合党委、处室、村(居)要结合本辖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利用微信群、朋友圈等渠道和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横幅等载体,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
(三)把握重点,普及知识。各村居联合党委、处室、村(居)要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开展宣传工作。一要把握重点领域。针对以投资理财、养老保健、私募众筹、区块链、房地产、网络借贷、地方交易场所等名义开展的非法集资行为,及时揭示手法、提示风险。二要把握重点区域。针对春节期间人员流动特点,加大车站、超市等区域宣传力度。三要把握重点人群。加强对老年人、农民、学生等风险防范意识较差、承受能力较弱的群体进行普及防骗知识,防止上当受骗。
(四)及时总结,固化成果。宣传活动期间,各村居联合党委、处室、村(居)要及时做好宣传信息报送和归纳总结工作,多创新方式,多出新点子,多谋新路子,注重提炼有特色、创新性的经验做法,并于2月20日前将宣传资料、图片资料报送至局政法综治处。
附件: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标语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管理局
2021年2月9日
附件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标语
1.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
2.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
3.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
4.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5.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6.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7.远离非法集资,建设美好生活
8.防范非法集资,人人有责
9.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贷款、非法融资和非法集资广告陷阱,谨防上当受骗
10.打击非法集资,共创社会和谐
11.打击非法集资,维护群众利益
12.打击非法集资,维护金融稳定,共创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