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练员的聘任
(1)高水平队主教练、教练员的选拔实行聘任制。
(2)教练员任期三年。在任期中实行岗位职责任制及目标管理。任期内对教练员实行年度定期考核。对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和事业心强、训练质量高、完成比赛任务好的教练员继续聘任。
2.教练员的考核
(1)教练员考核内容
①训练计划的制定;认真制定本队长远训练计划、年度训练计划、阶段训练计划和每日训练计划。
②训练计划执行情况;训练常规与训练要求的完成情况,遵守训练计划情况。
③比赛完成情况;教练员在训练过程中,运动员经过训练,在运动成绩上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并在全国和全省高校比赛中取得好成绩。
④运动队管理情况:教练员在训练之余,要积极做好运动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2)教练员考核程序
①教练员的考核由体育部主管主任、竞训管理办公室对教练员一年的工作进行全面考评。
②考评后由主管主任将考评结果提交体育部复评,最后由体育部决定对教练员续聘与解聘。
③对符合考核要求和业绩突出者,给予表彰与奖励。